访谈主题: 惠民公积金·安居助民生——解读公积金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优化服务体验 访谈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15:00 - 2026年05月13日 15:30 访谈嘉宾: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龚峻峰 访谈描述: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龚峻峰做客《在线访谈》节目现场,就“惠民公积金·安居助民生——解读公积金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优化服务体验”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市民登录"抚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xfz.gov.cn)参与访谈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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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付佳 :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访问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付佳。住房公积金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牵动千家万户,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群众安居宜居的重要民生事业。当前,我市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在这份亮眼的发展答卷中,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用心用情服务广大缴存群众,切实助力实现群众住有宜居、住有优居,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公积金力量。今天我们邀请了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龚峻峰做客《在线访谈》节目现场,就“惠民公积金·安居助民生——解读公积金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优化服务体验”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龚主任好!先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在线访谈》节目现场。非常感谢抚州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长期以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支持和鼓励,同时也感谢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了与广大网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希望通过这次访谈节目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我们抚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的动力。

主持人 付佳 :

   据了解,我市3月31日召开了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些新政和新规,对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等方面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引起市民广泛关注。龚主任能不能给大家做个总体介绍?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3月31日,我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暨2026年工作计划安排的报告》《抚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建议报告》等六项议题。其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及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借鉴国内先进地市成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并提请审议《关于调整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定的报告》。本次政策调整,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两大业务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优化完善,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健全管理机制,既能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切实防范信贷风险、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也能更好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经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相关业务管理新规,已于5月11日起正式施行。

主持人 付佳 :

   请问此次政策调整的总体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探索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今年我们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勇担社会责任,结合抚州房地产市场实际,推出系列惠民新政,就是希望更好地服务全市公积金22.8万缴存人,实现住上“好房子”的美好目标。此次政策调整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涵盖购房、还贷、租房、民生保障、区域协同等多个关键领域,将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

主持人 付佳 :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我们了解到之前就出台了“既提又贷”的政策,那今年该项政策的新变化是什么呢?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今年出台的“既提又贷”政策在之前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优化升级,区别主要在于进一步拓宽了该项业务范围。只要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即无断缴、欠缴等异常情况,且为该套住房办理了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后,还可针对该套住房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贷 + 公积金”组合贷等三类贷款。但是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提取额度与贷款额度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

主持人 付佳 :

   对于已经办理过购房提取的市民,如果后续有还贷需求,现在能提取公积金吗?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可以的,这是我们开通的一项新业务。如果缴存人购买的自住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但这套住房还有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包括异地贷款),现在可以按不低于一个月的频次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实际还款金额,且不超过提取时前12个月的还款总额。

主持人 付佳 :

   不少市民家庭在偿还房贷时存在一定压力,希望能借助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补足还贷,这次政策在这一方面有支持举措吗?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有的,新政同步支持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互助还贷。缴存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异地住房贷款)时,除可正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外,若还贷资金仍有不足,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共同偿还贷款本息。该项政策进一步强化了住房公积金家庭互助保障功能,真正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助力”,切实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还贷经济压力。

主持人 付佳 :

   关于一次性结清贷款后的提取时限,听说也延长了?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是的,为了方便缴存人,我们将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本息后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原来的12个月延长到了24个月。也就是说,以贷款结清时间为准,24个月以内都可以来办理提取,时间上更宽松了。

主持人 付佳 :

   对于生活遇到困难的群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否有特殊照顾?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2025年我中心推出大病提取公积金业务,这次开通低保群体的提取业务,是积极响应住建部、财政部、央行2005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政策要倾斜家庭生活困难群体的规定。也是我们抚州公积金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关爱社会底层群众的惠民举措,彰显了抚州公积金中心的民生担当。该政策施行后,对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又交了公积金的困难群众,只要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凭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后账户余额不低于200元即可,此举可以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生活压力。

主持人 付佳 :

   听说物业服务费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了,是真的吗?能给我们市民朋友们介绍一下相关规则吗?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是的,这项新政策我们决定先试行一年,即2026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10日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只要缴存人(含配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缴纳了物业费,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正式发票,就可以在支付物业费一年以内提出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年度上限为5000元。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我市还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此项业务时,夫妻双方账户需各自保留不低于一个月的还贷本息金额,若只有一方有公积金账户则保留不低于两个月的还贷本息金额。

主持人 付佳 :

   最后,再请教龚主任一个问题,此次租房提取的额度也有所提高,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我们这次提高了租房提取的最高额度,主要是为了缓解在我市范围内无自住房缴存人的租房压力。为此将市区、临川区、高新区、东临新区、东乡区租房提取金额由原来的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其他县由100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如果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则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

主持人 付佳 :

   现在我们来解答一些网友的提问,有一位网友说,他是在广东省深圳市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自己偿还房贷压力有点大,但是父母名下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想问一下龚主任,他是不是可以按新规定申请提取其父母在抚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他在深圳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呢?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您符合本次公积金新政中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相关规定。凡正常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异地住房贷款)且符合我市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除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外,还贷资金不足部分,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补足还贷。同时,父母、子女任意一方异地购房办理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资金如有缺口,也可申请提取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直系亲属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

主持人 付佳 :

   这里还有网友提了一个问题:我是一名自由职业人员,现在在抚州以个人自愿缴存的形式缴存公积金,想问一下龚主任,前年我们两夫妻在抚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办理了购房提取业务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现在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相信很多市民朋友都有跟这位网友类似的情况,根据你的描述,符合我们这一次政策调整优化“既提又贷”拓宽的业务范围。凡是在我市购买了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如该套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的,在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该套住房仍可申请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贷 + 公积金”组合贷。贷款额度按照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确定,提取额度与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主持人 付佳 :

   好的,非常感谢您为我们做这么详细的解读。这些新政策相信会给广大缴存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谢谢。总的来看,本次住房公积金系列政策调整,核心目的就是进一步放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效能,持续优化安居服务供给,切实惠及广大缴存群众,助力更多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住上好房的美好愿景。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咨询政策、办理相关业务。

主持人 付佳 :

   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重点对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并与网友们进行了互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跟大家交流分享到这里,再次感谢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龚峻峰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栏目,如果各位网友还有其他想了解的问题,可以关注抚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互动留言,也可以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最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大力支持!再见!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龚峻峰 :

    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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