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13/2026-62079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6-01
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收费情况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一)资费标准
1.乘车票价:常规线路4、5、10、11月1元/人次,其余月份开空调2元/人次;IC卡刷卡优惠:普通卡、全国交通一卡通8折,学生卡6折,老年卡(老干部卡)、残疾人优惠卡免费;2.IC卡费用:普通卡、全国交通一卡通新办工本费15元,首次最低充值20元;学生卡、老年卡等首次办理免工本费,补卡工本费20元。
(二)定价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抚州市物价水平、运营成本及惠民政策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