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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24 10:01 来源: 市河湖长制工作专项小组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东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

鉴于市领导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调整市级河湖长,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市领导巡河配合工作。

一、市级总河(湖)长名单

总河(湖)长:范小林  市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胡剑飞  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抚河干流(抚州段)市级河长:胡剑飞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三、市级河(湖)长名单

黎滩河市级河长:郭新春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东乡河(含信江抚州段)市级河长:黄小燕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宜黄水市级河长:韦  萍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临水(含鄱阳湖抚州段)、凤岗河市级河长:何  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崇仁水(含赣江抚州段)市级河长:蔡  青  市政府副市长

芦河市级河长:唐永文  市政协副主席

梦湖市级湖长:王  彬  市政协副主席


抚州市河湖长制工作专项小组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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