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临新区湖南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抚州高新区崇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临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来《关于呈报<东临新区湖南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国土室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抚州高新区崇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审批的请示》临府文〔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临新区湖南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抚州高新区崇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要督促指导东临新区湖南乡、东临新区七里岗乡、抚州高新区崇岗镇等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科学优化生产、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规划实施主体责任,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三、你区要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规划》经批准后,你区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共同推进规划有效实施。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