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乡区园林草地及红星垦殖场、红光垦殖场、虎形山垦殖场、甘坑林场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批复
东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准东乡区园林草地及国有垦殖场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请示》(东府文〔2025〕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及红星垦殖场、红光垦殖场、虎形山垦殖场、甘坑林场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具体成果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验收成果有关内容(包括级别范围、面积、基准地价内涵、级别基准地价等)及时公布实施,尽快登录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并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
三、你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行情,适时修订基准地价,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东乡区红星垦殖场、红光垦殖场、虎形山垦殖场、甘坑林场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25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