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1/2025-62244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抚府干字〔2025〕15号
文件有效性: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2-11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曾群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曾群峰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伏明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仝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揭裕清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龚强清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危冬发同志任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智同志任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凌云同志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惠风同志任市口岸和物流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丽华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冯津同志任市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峻峰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艾永远同志任抚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焰林同志任抚州技师学院院长,免去其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爱华同志任抚州市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