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抚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市城管局:
你局报来《关于恳请同意实施<抚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抚城文〔2025〕5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实施《抚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请你局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