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抚 州 市 财 政 局 抚 州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抚 州 市 地 方 税 务局 抚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抚 州 市 统 计 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抚州市中心支局
抚外经贸外资字[2008]2号
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局《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7]108号,以下简称《通知》) 和赣外经贸外资管字[2008]第135号文件的要求,自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部门。联合年检部门由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统计、外汇管理七个部门组成。 二、参检企业。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须参加联合年检。由省外经贸厅审批的我市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参加抚州市联合年检。 三、联合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投资者出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6、企业财务、纳税和外汇等方面情况。 四、联合年检的方式、时间、地点 1、联合年检采取各联合年检部门集中办公年检的方式;集中办公年检的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5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地点设在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统计、外管窗口(联系电话:外经贸为8233605、财政为8238006、国税为8234929、地税为8268981、工商为8231400,统计为8262158,外管为8253117)。 2、年检网址为:国家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http://www.lhnj.gov.cn)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网站(http://wznj.saic.gov.cn)。 五、联合年检的程序 1、参检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参检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 网站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网站,据实填写年检报表并上报。其中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所需的用户名及密码,可在进入界面后通过点击“在线注册”获取。使用者可阅读网站设置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学习。登录“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网站,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只须录入“企业名称”和“企业注册号”即可网上申报。 2、审核部门网上审核年检报表。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管理六个部门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工商部门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网站对企业上报的年检报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网站反馈企业。如初审结果为“打回修改”,企业则应修改相关报表后再次提交直至通过为止;如初审结果为各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即可从相应的网站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联合年检报告书》,与其他年检材料一并分别提交给各联合年检部门办理复审、加盖年检公章手续,通过年检。 3、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联合集中办公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从相应的网站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联合年检报告书》,与其他年检材料一并分别报送各联合年检部门办理年检。 六、企业应提交的年检书面材料: (一)外经贸部门 1、年检报告书。 2、2003年新版批准证书副本和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5、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2008年网上联合年检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表格可从抚州市外经贸局网站http://wmj.jxfz.gov.cn左侧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电子邮箱:fzlhnj@163.com)。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验资报告(仅限未办理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提交)。 5、经营范围中的项目,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证件。 (三)财政部门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企业在年检前,到当地财政局领取报表)。
3、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5、企业来集中年检前,将《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送当地财政局录机上报。 (四)统计部门
年检报告书。
(五)外汇管理部门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2002年5月1日后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外方出资验资须有外汇局询证函回函); 4、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及签约情况表、变动反馈表(仅限有外债的企业提交)。 5、《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业务办理,在外汇、银行、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联网数据交换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采用IC卡外汇登记证替代纸质外汇登记证。外汇部门将借助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平台,收集整理外商投资企业历史数据,完成设置该系统的前期数据汇总工作。方法步骤如下: 各参检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点击“常用下载”栏目下发布日期为3月10日的文件),查询、下载《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数据采集方案》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15份EXCEL格式表格)。企业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外汇业务相关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在EXCEL电子表格内认真填写,并打印成书面表格,由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其中,“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内容还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确认,“外汇收支情况表”应由注册会计师审核填写。企业办理年检时将《信息登记表》的纸制原件和拷贝的电子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一并提交外汇局。
(注:江西省行政区域代码360000,抚州市行政区域代码:362500,抚州市外汇局代码:362500) (六)国税、地税(各一套)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须经主管局审核盖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税务登记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总机构印章)。 七、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年检,申报的年检材料包括: 1、年检报告书;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3、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印章); 4、经营范围中的项目,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证件。 八、年检标准和处罚措施 参检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数据缺漏或与审计报告不符的,联合年检各部门将责其改正,否则不予受理年检;无经营场所、无实际进资和无经营活动的,不予通过年检,并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按审批期限按期出齐注册资本的,年检部门将严格把关,督促企业按规定出资或办理变更手续;不按时申报年检,不如实申报年检数据或在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联合年检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对企业实行年检后,联合年检各部门不能另行组织年检。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收取50元的年检费外,其它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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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合 作 局
抚州市地方税务局 抚州市工商 抚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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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抚州市中心支局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2008年网上联合年检企业基本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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