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吴向红同志(女)为抚州市人事局副局长(列徐能华同志之前),免去其抚州宾馆总经理职务; 邹国茂同志为抚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凤林同志为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周国旺同志为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列张健同志之前); 罗亚军同志为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调研员; 邹小华同志为抚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国辉同志为抚州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胡木龙同志为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王胜同志为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王爱民同志为抚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水堂同志为抚州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邓长明同志为抚州市公路局副局长; 舒木清同志为抚州市公路局调研员; 何华春同志为抚州市公路局副调研员; 彭水娥同志(女)为抚州市商业企业转制(行业)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商业企业转制(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景辉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邱欣森同志为抚州市农业局调研员; 鄢华员同志为抚州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娥同志(女)为抚州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陈国荣同志为抚州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饶宁同志为抚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吴乐明同志为抚州电视台台长,免去其抚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职务; 袁志鸿同志为抚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副县级); 邱秀兰同志(女)为抚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列许跃宗同志之前); 饶其昌同志为抚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永诚同志为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
万贻茂同志的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中钢同志的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郑英华同志的抚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徐天祥同志的抚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职务; 徐建云同志的抚州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东同志的抚州电视台台长职务; 黄余良同志的抚州一中校长职务。
抚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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