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卫生系统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力争各项文明城市卫生指标全面达标,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出积极贡献,为“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抚州”而不懈努力。
市卫生局首先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实行层级负责制,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其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营造廉洁高效的卫生政务环境;实施“阳光政务”,建立卫生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开展公众卫生服务。第三,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创新医院文明窗口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强化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第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洁环境,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消灭老鼠、蚊子、苍蝇、蟑螂;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春季和秋季公共卫生周等活动;结合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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