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创建工作主力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聚全警之心,强化路面管控,文明执法执勤,力争为我市创建工作提供一个和谐、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员”,对内提高广大公安交警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对外大力宣传交通法规,规范市民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抓文明城市创建,就是抓科学发展,就是抓和谐为民”的良好氛围;做好创建工作的“服务员”,切实提升公安交警服务抚州经济赶超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把“为群众服务、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标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让群众充分享受创建成果;做好创建工作的“管理员”,坚持维护道路畅通不动摇、依法严处严管不动摇、实施长效管理不动摇,结合正在开展的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和摩托车等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保持对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把我市城市交通管理整体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力维护好创建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