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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日报社 发布时间:2008-05-09 字体:[  
 
我市与省肿瘤医院签订新农合直补协议
 
    日前,在省卫生厅的组织下,我市12个县(区)农医局(中心)与省肿瘤医院就开展新农合直补工作签订协议,由此,我市在全省第一个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所有县(区)统一与省级医院签订直补协议。

    该直补协议确定,省肿瘤医院从5月1日起对我市12县(区)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实行直补,在我市参合农民患病住院期间,严格执行《江西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新农合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修订稿)》的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目录外用药比例每季度计算不得超过15%,超出部分由省肿瘤医院负担。此举将方便参合农民获得补偿,降低医药费用负担,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服务。

(杨承  记者  万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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