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20/2021-38092
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5-08
关于重新调整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及设有发热门诊医院名单的公示
根据金溪县卫健委提出:“由于金溪县中医院目前未设置独立的感染科,相关医务人员对突发重大传染病应急能力较为欠缺,决定取消金溪县中医院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的定点和发热门诊设置”的申请。经研究,我委同意金溪县卫健委申请意见,并根据实际,重新调整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及设有发热门诊医院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抚州市12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名单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东乡区人民医院、南丰县人民医院、广昌县人民医院、崇仁县人民医院、宜黄县人民医院、乐安县人民医院、金溪县人民医院、黎川县人民医院、南城县人民医院、资溪县人民医院
二、抚州市26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设有发热门诊医院名单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一中医医院、抚州市中医院、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临川区人民医院、临川区第二人民医院、临川第三医院、临川区中医院、临川区妇保院、抚州第六医院、抚州第五医院、东乡区人民医院、南城县人民医院、南城县中医院、南丰县人民医院、乐安县人民医院、乐安县中医院、广昌县人民医院、崇仁县人民医院、宜黄县人民医院、资溪县人民医院、金溪县人民医院、黎川县人民医院、黎川县中医医院、金溪县中医院
抚州市卫健委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