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13/2020-32524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8-25
福银高速抚州出入口提升项目(EPC)
福银高速抚州出入口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银高速抚州出入口提升项目(EPC)已由 抚发改审批【2020】83号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下高速方向在下穿昌福铁路桥后KO+330-KO+360由15.5m渐变为19.5m路基,KO+550-KO+660由19.5m路基渐变为67.0m,KO+690-KO+790为收费站广场(按5进6出收费通道设置),KO+800-KO+880渐变回城市道路宽37m。移址新建收费大棚面积1093.45㎡,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98.25㎡;配套建设绿化、铺装、机电等附属工程投资概2.2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标准:1、收费站及以内采用高速公路、匝道相关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主线采用 100Km/h,匝道采用 40Km/h;出收费站后,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 40Km/h;与本项目衔接城市道路按原城市道路技术标准;2、匝道、渐变段及城市道路路面结构为沥青砼,收费广场路面结构为水泥砼路面,路面设计轴载 BZZ-100;3、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 级和城-A 级;4、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小桥涵为 1/50;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6、收费广场、收费系统满足《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要求;
7-2012)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4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开标现场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公路工程),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公路工程),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项目总负责人可由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19年7月-2020年6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业绩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4财务要求:/
3.6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帐凭证为准)。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如是外埠来赣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取得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在招标人:抚州市交通运输局(章) 地址: 地址:抚州市
饶先生 联系方式:0794-8213093 15946916172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章):
2020年 7 月 17 日